笔趣阁 > 女生小说 > 塞外长歌 > 正文 第十一章 千里险路
    <font color=red>笔趣阁</font>已启用最新域名:www.<font color=red>biquge001</font>.com ,请大家牢记最新域名并相互转告,谢谢!</p>“如果能够延寿二十年,你与她同房又有何不可!”在回霍府的马车上,我苦口婆心劝道。www.biquge001.com

    “装神弄鬼的伎俩!为了延寿就和她同房,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!”霍去病恼怒地说道。

    跟在他身边一年多,他还从来不曾像今天这样疾言厉色对我说过话,可我却不能放过任何一个能延续他生命的机会。

    “少主,宁可信其有,不可信其无。正是因为柏梁台灵验,连陛下都在这里为你祈福啊!如果你能多活二十年,你能做多少事情,难道你不想多看看这世界吗?”

    我继续劝道。

    “住口!”霍去病满脸怒气,一声暴喝。

    我呆了呆,瞬间红了眼眶,眼泪在眼睛里打转,道:“少主,我求求你,相信那个女子的话,和她同房……”

    “别说了!”霍去病打断了我的话,掀起马车的门帘翻身就跳下马车。

    马夫毫无防备,没料到有人突然从马车上跳下,赶紧手忙脚乱地勒住缰绳,马儿扬起前蹄,差点控制不住。霍去病却已独自远去了。

    我伸出窗户,在他身后叫道:“少主,少主!”

    他毫不理会,径直一个人走了。

    我呆呆地看着他远去的背影,脸上留下两行清泪。

    马夫不知霍去病为何突然发怒,一时手足无措,轻声问我:“姑娘,我们这如何是好?”

    我抬手擦去泪痕,淡淡说道:“回府吧!”

    自从那天之后,霍去病便再没有与我说话。他在府里常常莫名其妙地就大发雷霆,搞得人人自危,蹑手蹑脚,谨言慎行,生怕一不留神就触了这霸王的霉头。

    府里的人连说话都不敢大声,平时几乎都是靠眼神来交流,你甩给我一个飞眼,我再回给你一个眼色。

    蕊儿见我和霍去病都不搭理对方,私底下悄悄问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,怎么两人高高兴兴出门,回来就搞得乌烟瘴气。

    我却只是苦笑,这事如何对蕊儿这样未经人事的小姑娘讲?

    这天我叫蕊儿和小翠帮忙,一起把去年埋在院子里的梅花酒挖出来,三人忙活了半天,终于大功告成。

    我取了个小碗,尝了一点。果然香气扑人,妙不可言。给这两个小丫头也尝了点,蕊儿竟然喝了酒就上脸,微红着小脸,直呼:“好酒!”

    我淡淡一笑,这酒本是去年花了心思,在大雪天梅花盛开时摘了枝头上的梅花酿制而成,为的就是今年霍去病大战成功后给他庆功用的。

    只是,如今他不理睬我,这样的讨厌我,我如何还能将这美酒献给他呢?

    也许我不该到汉朝来,不该做他身边的侍女,也就不会给他平添这许多怒气了。想到此处,我不由得轻轻一声叹息。

    蕊儿和小翠互看一眼,两人交汇了一个眼色,却不说话。

    我见到她们的模样,忍不住笑骂道:“你们又在动什么鬼脑筋呢!”

    蕊儿左右看看,才低声道:“少主这段日子脾气可不好,你怎么也不劝劝!如今府里的人连大气都不敢出。前天老杨被少主抽了一马鞭,就因为给马儿的饲料中少放了一点净草。”

    小翠接过话头,道:“还有还有,昨天少主还把好好的茶盏给摔了,害得伺候少主用茶的香儿被热水烫了一身,哭了半宿呢!”

    我叹了口气道:“如今大家做事都小心些吧!别惹得少主不高兴!”

    其实,最惹他不高兴的那个人就是我吧!只是我如何才能告诉他,如果他不相信那个庙祝的话,不与那女子同房,他真的活不了多久。

    一想到那个美丽的少女庙祝,我的心抽了一下。

    要是他们真的同房,我是否会后悔?

    要是那女子来到我和霍去病朝夕相对的霍府,在他与我夜夜同眠的屋子里欢好,我将如何去面对这一切?

    脑中闪过霍去病的脸,我真的能毫不在乎他与别的女子同房吗?

    我不知道,真的不知道。

    想到他抱着那美丽女子的洁白身躯,吻着那女子凝香般的嘴唇。我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捏住,痛得不能自已。

    可是在保全他的性命和被别的女子占有两者中,我宁愿选择前者。

    只要他好好的,好好地活下去,什么我都可以忍受,什么我都可以放下,什么我都可以不在乎!

    夜凉如水,初夏的夜晚里没有一丝风,知了一下下的叫声是这个寂静的夜里唯一的声音。

    霍去病还没有回府。

    这厢房中,曾经充满过我们的笑声。

    “本将军也赏你一块糯米糕!”

    “兰儿,你的梦想是什么呢?”

    “我一定会把匈奴赶出我大汉!叫这个世界再也没有战争!”

    往日里的欢声笑语,音容笑貌一一在目,可是他人却不在了。

    我是不是真的做错了,才会让他这么生气?或许,我真的错了。

    我取出凤桐长琴,这把琴是他送我的。我在整理库房的时候偶然发现了这把古琴,霍去病见我喜欢,便赏了给我。

    我在现代因为考级学习了几年的古琴,这也成了我在这个时代唯一的娱乐。

    我用手拨了下琴弦,试了一个音。

    搭手而上,拨弦。

    几个低音之后,声调一转,便是一个极高的颤音,激越撼人,仿佛琴音里藏着的金戈铁马通通要冲杀出来一般。

    一时间杀伐声四起,战马嘶叫,金鼓齐鸣,呼声震天。

    琴声渐渐低下去,似乎战局已经到了尾声,幸存的战马在血迹斑斑的战场上悲鸣,烈火将倾倒的旗帜烧地噼啪作响,尽是慷慨悲壮之声。

    我的额头已经渗出一层细细的汗珠,却不肯罢手,仿佛要将这些日子所有的不痛快都宣泄出来。

    细瘦纤长的手指还没有将最后几个音拨完,我的上身就晃了两下,强撑着的身体便摇摇欲坠。

    一道身影飞扑进屋,一手扶住我,一手按住琴弦。琴声戛然而止。

    我感觉背后被人扶住,缓缓回头,看到了一脸铁青的霍去病。

    “要解闷,弹点怡情的小曲也罢了,为什么偏要挑这样耗费心神的曲子?”

    在毫无觉察中,我一滴眼泪滑出眼眶。

    他终究还是来了。

    霍去病伸出手指,摩挲着我的脸,接着触电般又缩了回去。他将我放开,独自走进里屋。

    我轻轻叹气,他还是不肯原谅我。

    从里间传来他的声音,“兰儿,我明日便要出征了,你…早些睡吧!”

    第二日霍去病再次出征,由他为主帅领一万兵马,李广公孙敖等部为策应。

    我帮他穿戴好黑色的盔甲,他一言不发,配上飞鸿剑便抬脚大步出门。

    经过昨晚的短兵相接,我已经打定了主意,我要在他的身边守护着他,哪怕没有那个神秘的庙祝相助,我也不会让悲剧发生!

    待霍去病大军开拔之后,我拿出他的旧衣服换上,依旧打扮成小兵的模样,从马厩里牵了马,从后门偷偷溜出,朝着他大军的方向疾驰而去。

    霍去病比我早出发半天的时间,我此时慌忙赶路,生怕与他失之交臂。

    路过一片树林时,几只飞鸟惊起。

    鸟者,伏也。

    我心中刚闪过这个念头,突然马儿一声悲嘶往前方匍匐,我控制不住,身子腾空而起,摔倒在地上,接连着翻了几个圈才止住。

    我忍住身体剧痛回头去看,一根绊马绳横在两棵大树中间,我策马疾驰没有看到这个陷阱,才被狠狠地甩了下马。

    我的马儿已经卧倒在地上,像是断了腿,眼看就要活不成了。

    我正挣扎着爬起来,突然一把明晃晃的宝剑抵在我的脖子上,我倒吸了一口冷气,不敢动弹。

    从四周冲出几个人,身着紧身黑衣,穿着不像是汉服,袖口窄长而细。

    持剑的黑衣人将我提起来,丢在空地上。

    “主人,这小子就是霍去病的亲信,一直跟在霍去病身边,去军营都带着他。”

    我抬头看去,只见为首的一个男子眼神冰冷而倨傲,五官深邃,这是一张近乎完美的俊脸,有着如同雕刻的线条。

    我情不自禁在心底拿他和英气逼人霍去病相比较,霍去病的气质是张扬的,毫不掩饰的咄咄逼人,而此人却又是另有一番内敛。究竟谁更好看一些呢?

    妈蛋!现在不是计较这个的时候!

    那男子的声音犹如他的眼神一样冰冷,“绑了,悄悄跟在霍去病大军后面!”

    现在求救,毫无疑问是没有意义的。我索性闭了嘴,任由他们将我双手绑上。

    这伙人拉着一根长长的绳子绑在我的手上,翻身策马,我只能跟在他们的马儿后面横冲直撞,心中已经将这伙人的祖宗问候了个遍。

    他们为何要跟在霍去病大军后面,到底是在打什么主意?我心里十分着急,怕他们对霍去病不利。

    但现在我自身难保,只能见招拆招。先假意服从,再找机会逃跑,去给霍去病通风报信。

    这伙人始终不紧不慢地赶路,并不超过霍去病的大军。几日下来,已经到了贺兰山下。

    晚上,他们点起柴堆,轮流守夜,我蜷缩在角落。

    这几人看似普通盗匪,却纪律严谨。我几日来都找不到机会逃跑,眼看霍去病大军越去越远,心里不由得暗暗着急。

    啪地一声重物坠地,那个冰块一般的人从烤着的火上割了一块肉扔到我的面前。我一言不发,捡起肉块用袖子擦干净,张嘴就吃。

    我必须要保持体力,才能找机会逃跑。如果我现在倒下去,就再也没有机会见到霍去病了!

    那人见我吃了肉,冷哼一声,坐到一旁。

    在炎炎夏日里,我感觉他的目光犹如一桶冰水淋在我的身上,让人不寒而栗。

    这个魔鬼!我暗暗骂道。

    “主人,霍去病大军渡过黄河之后,北穿贺兰山,如今已经进入腾格里沙漠了!”一个黑衣人走上来报告。

    “霍去病此人天纵英才,打仗没有章法,常常出其不意。我们明日先回部族再说!”

    “是!”

    他们不继续跟踪霍去病了吗?他们部族又是在哪里?我嘴里嚼着肉,听着他们的谈话。

    第二日他们改变了路线,由北而南而行。

    接下来的几天我依旧被拖在马背后靠双腿奔跑,我的鞋子早就已经磨烂,双脚布满了红色的血泡,每走一步都是钻心的疼。

    我不知道我是怎么坚持下来的,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,我绝对不能死在这里,我一定要见到霍去病!

    我现在已经完全失去了方向,不知身在何方。只知道一会儿是漠地,一会儿是草地,根本不知道他们要往哪里去。

    夜晚来临,草原上的风刮得人皮肤生疼,我拼命卷缩着身体抵抗寒冷。

    随着一阵脚步声,啪地一声有东西甩在我面前。我睁开眼睛一看,是一双黑色皮靴。

    我顺着眼前那双黑色皮靴往上看去,对上了那对冰冷的眸子。

    他漆黑的眼眸冰冷而深邃,就像古井般波澜不惊。而他打量我的眼神就像是老鹰打量着猎物,我不禁全身微微发抖。

    他盯着我已经破烂得不像话的靴子,里面露出我流血的双脚。

    “如果你想活着,就穿。”

    他扔下这句话,转身离去。

    他走到火堆前,闭目而寐,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。

    我咬着牙,将扔在我面前的皮靴捡起,活动我冻得几乎僵硬的手臂把已经破烂不堪的旧鞋脱下,换上皮靴。

    他们究竟要去哪里?这趟旅程已经数天了,我不禁开始后悔自己冒失出府。

    如果霍去病在我的身边…,我使劲咬着牙,我要坚持下去。

    这一路已经不知道走了多远,每一次我以为自己快要死在这不知名的荒漠,每一次却又抱着必须要见到霍去病的信念坚持了下来。

    终于远远看见荒漠中的一座孤城,就如同夜空中的一点星光。

    当走到城下时,许多穿着异族服装的人奔跑着迎上来,欢呼着:“楚瑾墨王子,楚瑾墨王子!”

    那人在一众人的簇拥下跳下马,走进了这座孤城。

    城里的建筑造型颇具异域风味,外城墙皆是白色,露出里面坚实的大石块。这座城看上去有些年头了,它的外墙上尚留有战争的痕迹。

    内城中已经有一群人在等候,为首的是一个年级颇大的女人,岁月在她的脸上留下了深刻的痕迹,但她的双目却镶嵌在这张布满皱纹的脸上,毫不相称地闪着精光。

    在她的身边还站着一个锦衣玉服的男子,看样子不过十来岁,长得与那女人的样子有几分相似。

    “母亲!”

    那个女人上前扶起他,道:“瑾墨,你回来了!”

    原来绑架我的这个首犯叫楚瑾墨,他们为什么叫他王子?莫非他是这个部族的王子?这个部族又是什么来历?

    我脑中盘旋着这些问题,隐隐约约在一团乱麻中找到了一个点,却又抓不住头绪。

    楚瑾墨把我拽到妇人面前,我毫无防备,摔了个大马趴,站在妇人身边的那个锦衣玉服的男子噗嗤一声笑出声来。

    我抬起头瞪了他一眼,直了直身体。

    “这是何人?”妇人问道。

    楚瑾墨道:“霍去病大军出发后,我们便一路跟踪。这个人一直跟随在霍去病身边,我们只要抓住他,就能问出霍去病的来历!”

    这没头没脑的话听得我一头雾水,霍去病的来历?他当然来自大汉朝了,难道还来自星星不成?

    那妇人道:“做得好!我们族人等了多少年月,终于等到了这一天。霍雍重返人间,我越西必将卷土从来!”

    越西?好像在哪里听过这个名字?我脑中快速地回忆。

    脑中闪过一念,对了!霍去病跟我讲过,在千年以前,西域有一个称霸一时的强国叫越西国,后来经历了一场重大的变故,整个越西国被夷为平地,越西就灭亡了。

    难道他们是千年前越西国的后裔?为什么要找霍去病呢?这其中又有什么关联?

    我想起那日企图掳走卫少儿马车的那伙人也是越西人,莫非他们都是冲着霍去病来的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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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骠骑将军笑传 第十一话

    我:“去病啊,那女神也算是个白富美了,为毛她主动要跟你啪啪啪,你不肯?”

    霍去病鄙视道:“就算是女神也不要迷恋哥,因为哥是个传说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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