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趣阁 > 修真小说 > 我的美女老师 > 正文 第十四章 我要吃酸菜穿白肉
    <font color=red>笔趣阁</font>已启用最新域名:www.<font color=red>biquge001</font>.com ,请大家牢记最新域名并相互转告,谢谢!</p>    第十四章 我要吃酸菜穿白肉

    “女朋友?”方华一阵大笑,“哈哈哈哈,真他妈好笑,老子的女朋友多了去了,我哪能记得哪个是哪个?”

    “方华,你追我的时候,不是说要疼我爱我一辈子的么?还要带我见你的父母,要娶我……”那女子颇有几分姿色,走到灯光下,才看清是在酒店里,被方华在饭桌上合体过的那个女生。www.biquge001.com此时,她脸色有些苍白,脸上的淡妆,完全遮盖不住她内心的慌乱。

    “娶你?”方华脸色忽然变得很怪异,阴阳怪气地看了那女生好几眼,忽然破口大骂道,“余倩,你这个村姑,别他妈搞错了。我方华玩女人的时候,对哪个不是这么说的!好好照照镜子吧,就你那德行,配的上我们方家吗?操,给老子扫厕所,老子都嫌你脏!”

    余倩,也就是刘川的女朋友,听到这话,顿时眼圈一红,泪水夺眶而出。

    她忽然有点发疯,拿起手里的LV提包,拼命往方华的脸上打去。

    “禽兽,你这禽兽!”一边打,余倩一边哭着骂道。

    “臭婊子,给你脸了!”方华被打了一下,顿时更加的暴怒,劈手躲过了自己送给余倩的LV,然后一脚把她踹到了沙发之上。

    “操,你也不看看老子是谁,跑来跟我装千金小姐来了!”方华指着捂着肚子,蜷缩在沙发上的余倩,对刚才那个西服小弟说道,“你不就是**么,给我找几个兄弟来,轮着玩她!”

    余倩听了这话,吓得连话都不会说了,惊恐地看着那恶魔一样的方华。

    就是这个男人,昨天还温柔地拉着自己的手,给她买她想要的一切。就是这个男人,昨天一而再,再而三进入她的身体,让她容纳着对方……

    方少的话,这里谁敢不听。不一会,很多打扮的流里流气,貌似也喝了不少酒的混混跟着那西服男子走了进来。他们看着蜷缩在沙发上的余倩,都嘿嘿笑起来。

    这时候,余倩才惊慌地想起逃走,但这些流氓立刻把她给围了起来。

    很快,他们就把余倩身上的衣服给争相撕去,然后扑到了余倩那滚烫的身体上。

    “啊……”余倩发出一声凄厉地哀号,她断断续续地,骂着那狂笑的方华,“方华,你这禽兽,你,你不得好死……我,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的!”

    “哈哈哈……”方华大笑着,他抓起那今天陪着他的美女,几下也扯掉了她的衣服,拍着她的屁股,让她为自己服务。

    同时,他嚣张地喊道,“我方华不信鬼神,就算是有,我方华也会用钱砸死他!妈的,你们没吃饭吗,给我用力,用力!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“啊!”躺在床上的秦朝,忽然做了起来。他已经读完了关于那个魔门长老的记忆,也知道了修真是怎么一回事。

    事情大概是,这个老魔头叫罗德,是罗刹门一个很牛掰的长老。法力很强,已经是飞仙的牛人一个。却在一次八大门派的围攻中被毁了肉体,封印了阳魂。

    后来阴差阳错的,竟然附身在自己的身上,还险些夺舍,让自己变成行尸走肉。

    幸好当天苏姬手腕上的佛珠,带有一种很强大的法咒,强行摧毁了这个被囚禁千年魔神的神识,这才把秦朝救下来。

    也算这罗德到了血霉了,刚从囚禁中逃出来,他的阳神是最虚弱的时候,如果调养生息一番,日后还是可以呼风唤雨的大魔神。只可惜,阴差阳错的,被一个佛门的小法器干掉了。

    因此,他阳神化作的力量,也就便宜了秦朝。但这力量太过庞大,不是秦朝现在能消化的了的。不过随着他自己能力的提升,罗德留下的力量,也将被他彻底消化,从而把他推向魔道的巅峰。

    但为什么苏姬会有这样的法器,她看起来也只是个普通人。如果她是修真中人的话,为什么连几个小流氓都对付不了?想到这些问题,就让秦朝头大。干脆,放到一边,先不想。

    秦朝也明白了自己的天生魔体的概念,原来天生魔体,是修炼魔道的天才体制。

    要知道,人类修真,这是逆天之举,困难无比。而且,人体要修炼,就必须让心神宁静下来,专心致志,催动元气在体内按小周天和大周天进行循环。

    如果心神不宁的话,就无法催动元气循环,也就无法修炼。

    而天生魔体的人,他们修炼的是魔道。他们有两大优势,一是可以吸取灵魂,补充自己的元气,然后以量变产生质变,以此来突破九重天的境界。

    第二个优势,就是他们体内的元气,不用凝神静气就催动,自己就能按照轨迹源源不断地循环。

    因为天生魔体的人,体内有隐藏的魔脉,元气自动按照魔脉的方向,循环不息。也就是说,天生魔体的人一旦跨入修真的大门,他们的进境就是飞跃级的。

    别人修炼一年,他们修炼一个月,足以。

    说实话,秦朝还是有些不相信。毕竟这一切对他来说,来的有点太突然。但他还是决定尝试一下,因为就算他不想修真,也不想把自己变成一个朱发绿眼黑身的怪物,那样他该怎么正常生活。

    修真中,境界最快的,就是采用外丹的辅助。比如在修真界,有三大仙丹。人元金丹,地元灵丹,天元仙丹。这些仙丹,随便来一颗,都能轰动修真界。

    而只是个小保安的秦朝,上哪弄这么好的东西去。

    他思前想后,最后脑海中竟然浮现出一个疯狂的注意。

    那就是找个机会,去吸取一只真正的灵魂!

    天生魔体的人,不是可以把鬼魂当作元气大补丹么!至于去哪里去找这个鬼魂,那胡丽丽不是说,学校里闹鬼么。

    哪天晚上他值班的时候,趁机去看看就好了。大爷的,反正老子现在是魔道的魔头,还怕其他个鬼毛毛!

    随后,他又翻出了罗茜交给他的那本《九幽法决》。这本还是线装的古书,书上竟然还散发着一阵墨香。虽然是篆文,但难不倒中文毕业的秦朝。

    不过这本书貌似分上下本,上本都是修炼的基础法决。罗茜只给了他上本,就算给了他记录攻击法术的下册,没修炼到神通境界的秦朝,也无法学习。

    书上记录的都是九幽法决的修炼方法,一个九层,对应修真的九重天。塑胎、炼气、凝神、筑基、神通、化婴、金身、雷劫、飞仙。

    而就像当初罗茜说的,魔道也分为九大阶段,魔头,魔魂,魔灵,魔罗,魔妖,魔主,魔王,魔皇,魔神。每个阶段,都对应九重天。比如他现在是塑胎阶段,就是魔头。到了炼气,就是魔魂。过了凝神,那就是魔灵。

    如果成功筑基的话,他就是魔罗了。

    万事开头难。

    他按照第一层塑胎的方法,开始调转体内的元气,进行修炼。

    很快就感觉到体内一股暖洋洋的气流,大概这就是传说中的元气了吧。果然,那气流遵循一种奇怪的线路,开始在秦朝体内运转。

    有了大体方向的秦朝,又发挥了他的优良传统,就是准备埋头大睡,静静等待第二天的到来。反正他是天生魔体,元气自动在体内运转,不用他操多少心。

    而这时候,他的隔壁又开始了按点作业,嗯嗯啊啊的声音不绝于耳,轻轻穿透这薄薄的墙壁,飘进秦朝的耳朵里。

    “大爷的,又他娘的开始了!”秦朝气的从床上跳了起来,把枕头摔在墙上,“欺负老子我是光棍是吧,赶明我就买个能叫唤的充气娃娃回来!看咱们两个,谁他妈持久!”

    秦朝大怒着,忽然大门传来碰碰地敲门声,让他吓了一跳。

    这七点来钟的,天都黑了,谁来敲门。

    “谁啊,半夜三更的!水电费不是交过了吗?”秦朝正不爽,这敲门的人自然就成了他发泄的对象。

    “额……”门外传来一个弱弱的声音,“秦朝哥哥,是我……”

    “啊!李娜!”秦朝吓得跳起来,看到自己身上穿的大裤衩,立刻翻出一条牛仔裤,匆匆忙忙地套在了身上。

    “秦朝哥哥,你在么?”这小妞咚咚地敲门,吓得秦朝手忙脚乱的,飞快又给自己披上一件衬衫。

    “在,在,你等等!”秦朝慌乱地穿完之后,连忙跑去开门。果然,门外黑乎乎地走廊里,站着俏生生的小美女。

    此时李娜穿着粉红色的可爱宽松睡衣,那种纯棉的,包裹着小美女美妙的娇躯。因为这睡袍实在宽松的很,走廊里小风一吹,秦朝的眼珠子就差点掉了出来。

    小美女虽然胸不是很大,但B型还是有点料的。那淡淡的沟壑,还有隐隐约约的粉点,无疑不是在刺激着秦朝那脆弱的心理防线啊。

    “秦朝哥哥,让我进去吧,好冷。”这一阵小风吹的李娜抱着胳膊,微微打了个寒战。秦朝这才惊醒过来,连忙把李娜让进屋子里,然后关上了房门。

    “小妞,这么晚来找我作甚。”秦朝把衬衫的扣子扣好,然后问道。

    “我妈妈又出差啦,我没地方吃饭,所以只能来投靠秦朝哥哥啦。”李娜蜷缩在沙发上,像个可爱的小猫,可怜兮兮地说道。她蜷在那里,丝毫没注意,自己的粉色的蓓蕾,在秦朝的视线中忽隐忽现。

    “咳咳!”秦朝顿时感觉小腹又火热起来,他连忙说道。

    “那你等一下,我去给你做饭!”

    说完,这厮冲到了厨房,打开洗碗用的水龙头,给自己冲了好几把脸。他抬起头来,看到镜子中的自己,立刻吓了一跳。只见他的头发已经有点发红,眼中也闪烁着狼一般的绿芒。虽然脸上没有爬出黑鳞,但手上却长了出来,接近爪子的形状。

    “秦朝哥哥,今晚你给我做什么好吃的啊!”

    就在秦朝惊愕的时候,小丫头竟然蹦蹦跳跳地冲了进来。

    “啊,你不要过来,不要过来!”秦朝吓得往后连连退去,摇着手大喊道。

    “哈哈哈,秦朝哥哥,你可真逗,我又不是要非礼你。”李娜笑的前仰后合,胸前的风采闪现。

    秦朝一惊,回头往镜子里一看,自己又恢复了原来的模样,这才送了一口气。

    他从冰箱里翻出一颗冻着的酸菜,扔到案板上,道,“今天给你做酸菜穿白肉吧……”

    “好啊好啊……”李娜笑起来,露出两颗可爱小虎牙,“记得多放点五花肉!”

    “话说你怎么吃都不胖呢……”秦朝前一阵花大价钱买了块五花肉,一直舍不得吃。但李娜的妈妈总是出差,在他这里混吃混合惯了,他也不是藏私的人,因此便掏了出来,扔到微波炉里开始解冻。

    “虽然只是酸菜穿白肉,但我觉得,比山珍海味还好吃!”李娜眼巴巴地望着秦朝开始切白菜,道。

    “切,你说的好像吃过不少山珍海味似的。”秦朝刮了刮她的小鼻子,嘲笑道。

    “嘿嘿……”李娜扮了个鬼脸,不再接话。

    “你那温柔地老妈又去哪里出差了?”

    “去景阳市啦!”李娜趴在厨房的台子上,笑眯眯地看着她脸红红的秦朝哥哥,“妈妈说现在服装生意比较好,所以去景阳市上货去啦!”

    “你妈妈还真能折腾。”秦朝开始切肉,他自己生活了一阵,所以比较会做饭。尤其是东北菜,因为自己喜欢吃,所以就经常做。他故意盯着菜刀,不去看李娜胸前的风景。同时,心里暗暗嘀咕,这小丫头也不知道避嫌,怎么说我也是个血气方刚的大老爷们吧,她当我是不举啊!

    东北菜是叫酸菜汆白肉,为了阅读方便,改一下,东北的朋友们多见谅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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